18-09-27 來源: RCO催化燃燒設備,粉塵治理設備,環保設備廠家-鄭州騰達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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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開始大氣污染治理以來,經歷了“控制酸雨”-“大氣十條”-“藍天保衛戰”的發展,治理措施從火電脫硫到火電行業脫硝、除塵、有機廢氣處理,再到限制產能、直到當前的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治理手段豐富,技術先進,范圍全面,我國大氣污染防治三十年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然而任何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都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問題。
近年來,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成為國家的重點攻堅對象,為治理大氣污染問題,中央環保督查一輪接一輪,還有各種暗訪和回頭看,為大氣污染防治注入了強大的推動力。但也應看到,由于懶政庸政怠政和形式主義因素,個別地方不提前對大氣污染防治做出規劃,卻動輒以“響應國家政策”為名,按區域和行業劃界實施停工停業停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一刀切”做法,給企業和百姓造成不少困擾。例如,一些排放達標企業或經過治理可以達標的企業遭遇停產、限產,工人歇業,訂單作廢,對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這樣不僅無法對大氣污染治理產生長遠效果,而且還會造成群眾對政策失去理解和信任,好的環保政策卻因為執行方式造成種種不良后果,因此大氣污染防治嚴防“一刀切”。
但嚴防“一刀切”并不意味著放松環保監管,一些地方常常根據自身需求“修正”文件意思,往往把“指導意見”視為“橡皮筋”,把人性化當成“人情化”,選擇性執行,彈性自己把握。因此必須警惕一些地方以嚴防“一刀切”為借口逃避監管責任,降低執法標準,違背了政策的初衷。
綜上所訴,大氣污染防治要有在污染面前“切一刀”的鐵腕決心,也要有科學治理、協同治理、依法治理的智慧和舉措。各地各企業千差萬別,應該分類施策,精準治理,對癥下藥,讓監管措施更加精準、嚴謹、細致,真正解決環境污染的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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