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1 來源: RCO催化燃燒設備,粉塵治理設備,環保設備廠家-鄭州騰達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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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多地出臺水泥行業超低排放規定,不少地方輔之差異化錯峰為條件,積極推進水泥生產污染物減排,水泥企業環保升級步伐大大加快。但眾所周知,水泥行業三大污染物“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中,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治理難度大,而部分水泥企業為了達到氮氧化物的低排放,過量甚至大幅超量噴氨水的情況出現,不僅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更大大增加了水泥廠氮氧化物治理過程中的“氨逃逸”問題。
氨其實是造成霧霾的重要因素,氨逃逸的增加不但不能減輕環境污染問題,還可能加重本來就已經脆弱不堪的大氣環境質量,引發更為嚴重的霧霾問題;氨氣不僅有著刺激性氣味,更是大氣中豐富的堿性痕量氣體。它能與酸性污染物最終反應生成硫酸銨和硝酸銨氣溶膠。氣溶膠充分吸收水分后,直徑持續增大,最終形成PM2.5顆粒物。在氨氣大量存在的條件下,酸性污染物形成PM2.5的速度也會急劇增加。氨氣是大氣中氣態污染物轉變成固態污染物的重要推手,也就是形成霧霾的主要推手,抵消了削減氮氧化物的效果。
目前水泥企業主流的脫硝方式主要有分級燃燒脫硝技術、SNCR脫硝技術、SCR脫硝和LCR脫硝技術等,每種技術都有其優勢,但SNCR和SCR可能造成的氨逃逸問題不容忽視。
日前,安徽省馬鞍山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稱,當地一知名水泥企業實施了多起環境違法行為,包括超出排污許可濃度排放大氣污染物、未經驗收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使用、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綜上,對該公司合計處罰款66.9萬元。
其中,超出排污許可濃度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主要是,該水泥企業2#熟料水泥生產線窯尾排放煙氣中氨濃度為14.13mg/m3,超出排污許可證規定的“2#生產線窯尾煙氣氨排放濃度限值為8mg/m3”的要求。僅此氨氣排放超標一項,就被處罰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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