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4 來源: RCO催化燃燒設備,粉塵治理設備,環保設備廠家-鄭州騰達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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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是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物質源泉。因此我們在利用自然資源發展的同時,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也是我們不可逃避的社會責任。近年來,環境治理不斷加碼,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中央環保督查步步緊逼,環保政策日趨嚴格。而水泥行業作為高污染、高能耗行業,一直以來便是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對象,水泥企業已經面臨不環保即滅亡的狀況。
據了解,2019年唐山將在9月底前將唐山市水泥行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控制在不高于10、30、50mg/m3的超低排放水平上。此外,自去年以來,江蘇、山東、四川、河南等地陸續發布相關超低標準,加速推進水泥企業升級環保設備、降低排放標準。而對于未能實現超低排放,達不到國家相關排放標準的,都將面臨淘汰。我國2016年頒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中指出,“要淘汰落后產能,要壓減過剩產能,污染物排放達不到要求或超總量排污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能耗超限額的,應在6個月內整改達標;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經申請可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期限;逾期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而相對于實行超低排放,符合國家標準,甚至高于國家排放標準的企業來說,未達標企業大量消耗環保資源、污染環境,卻沒有付出相應成本低價,以低成本的產品在產能過剩的市場環境下與其他企業競爭,這對于達標企業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通過環保來淘汰落后產能、實現去產能,優化市場環境,不失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一個有效途徑。超低排放的推進也將成為水泥企業的一個過濾器,未達標企業只能逐漸滅亡,從而推動水泥企業深入供給側改革,推動行業可持續高質量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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