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1 來源: RCO催化燃燒設備,粉塵治理設備,環保設備廠家-鄭州騰達機械
?
日前,河南省發布《水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騰達機械了解到根據排放標準要求,2019年底前河南全部水泥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達到10、35和100mg/m3。到2021年,所有位于河南省省轄市建成區的水泥工業企業的所有生產工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執行10 mg/m3、35 mg/m3、50 mg/m3的排放限值。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制造(含獨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礦山開采、散裝水泥轉運、水泥制品生產等水泥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河南省轄區內水泥工業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除執行本標準外,還應執行國家相應的污染控制標準的規定。
二、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河南省轄區內水泥工業企業執行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除儲庫底、地坑及物料轉運點單機除塵設施外,其他排氣筒高度應不低于15 m。排氣筒高度應高出本體建(構)筑物3 m以上。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排氣筒周圍半徑200 m范圍內有建筑物時,排氣筒高度還應高出最高建筑物3 m 以上。
對于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排氣、采用獨立熱源的烘干設備排氣,應同時對排氣中氧含量進行監測,實測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按公式(1)換算為基準氧含量狀態下的基準排放濃度,以此作為判定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其他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按實測濃度計算,但不得人為稀釋排放。
2.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水泥工業企業的物料處理、輸送、裝卸、儲存過程應當封閉;不能封閉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控制顆粒物無組織排放。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河南省轄區內水泥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應符合表2規定。
?
上一篇: 河南省印發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下一篇: 鄭州市印發工業企業綠色績效評價與分類管理實施方案(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