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10 來源: RCO催化燃燒設備,粉塵治理設備,環保設備廠家-鄭州騰達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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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 15577-2018)》印發,并將于2019年6月1日起實施。“安全規程”不僅規定了粉塵防爆安全總則,還對除塵系統、粉塵控制、粉塵清理的防爆做出了相關規定。“安全規程”的頒布為除塵設備廠家設計除塵設備時進行防爆提供了一個全面可依據的原則,鄭州騰達機械總結如下:
粉塵防爆一般原則:
1 除塵設備在處理易燃易爆粉塵時,如不能保證動火作業安全,應將其設計為能將各設備方便分離和移動的連接。
2 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切斷所有動力系統的電源。
3 除塵設備在處理易燃易爆粉塵時,應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種或多種控爆方式,但不能單獨采取隔爆。
具體到除塵設備防爆:
除塵系統
1 不同類型的可燃性粉塵不應合用同一除塵系統
2 除塵設備處理易燃易爆粉塵時不應與帶有可燃氣體、高溫氣體或其他工業氣體的風管及設備連通
3 應按工藝分區域設置相對獨立的除塵系統。
4 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不應連通。
5 除塵系統的導電部件應進行等電位連接,并可靠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100Ω;管道連接法蘭應采用跨接線。
6 除塵系統的啟動應先于生產線,生產線停火后除塵系統應至少延時停機10min,應在停機后將箱體和灰斗內的粉塵全部清除和卸出。
7 鋁鎂等金屬粉塵不應采用正壓噴吹的除塵設備,適宜采用濕法除塵;其他可燃性粉塵除塵設備采用正壓吹送時,應采用可靠的防范引燃源的措施。
吸塵罩
1 所有的產塵點均應設置吸塵罩并保證有足夠的入口風量以滿足作業崗位粉塵捕集要求。
2 吸塵罩的設計應符合 GB/T 16758相關規定。
風管
1 風管應明鋪,不應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終。
2 風管應采用鋼質材料制造,禁止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風管的設計強度應不小于除塵器的設計強度。
3 風管中不應有粉塵沉積。水平風管每隔6m設置清灰口或設置高壓惰性氣體吹刷噴頭;風管非清理狀態清灰口應封閉,其設計強度應大于風管的設計強度。
除塵器
1 除塵器的安裝使用及維護應符合 GB/T 17919的相關規定。
2 禁止采用干式靜電除塵器和重力沉降式除塵。
3 除塵設備宜布置在廠房建筑外部,如布袋除塵安裝在廠房內,應安裝在廠房內的建筑物外墻處的單獨房間內,房間的間隔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墻,房間的建筑物外墻處應開有泄爆口,泄爆面積應符合GB 50016的要求。
4 布袋除塵器進、出風口應設置風壓差監測報警裝置,并記錄壓差數據;在風壓差偏離設定值時監測裝置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5 布袋除塵器不應采用機械振打清灰方式,濾袋應采用阻燃防靜電的濾料。
6 干式除塵器應設置鍍氣卸灰裝置,及時清卸灰斗內積灰。干式除塵器灰斗內壁應光滑。
干式除塵器應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種或多種控爆方式,但不能單獨采取隔爆。
7 對安裝在室外的干式除塵器,其進風管上宜設置隔爆閥,其安裝應能阻隔爆炸向室內傳播。
8 濕式除塵器水量、流速應能滿足去除進入除塵器粉塵的要求,并設置液位、流速的連續監測報警裝置;應及時清除沉淀的泥漿,并保證水槽及水質過濾池無論除塵器處于開啟或停止狀態,都要有良好的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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